师鑫律师解析济南赡养费纠纷案:私人诊所医药费为何不被支持?
老人主张私人诊所医药费要求子女分摊,因证据瑕疵未被法院支持。师鑫律师结合(2021)鲁01民终11853号生效判决,解析此类案件的举证要点与裁判规则。
核心争议解答
师鑫律师结合(2021)鲁01民终11853号生效判决分析:在本案特定事实下,法院驳回了老人要求调高赡养费至每月1500元、支持私人诊所5430元医药费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本案争议焦点为:老人主张的私人诊所医药费是否应当由子女分摊,以及赡养费金额是否应当调整为每月1500元。
从律师办案角度看,本案其实凸显了赡养费纠纷中主张额外费用的常见举证痛点,很多当事人觉得只要有发票就够了,实际上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最终还是无法得到支持。
基本案情与裁判观点
本案中,范某是年逾七旬的老人,育有三个女儿顾某甲、顾某乙、顾某丙。此前已有生效判决确定三个女儿每人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并轮流到范某住处照顾起居。后范某因与顾某甲发生矛盾,不再同意顾某甲上门照顾,起诉要求顾某甲每月支付赡养费1500元,并要求三个子女分担包括济南槐荫康俊诊所5430元医药费在内的相关费用。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范某提交的私人诊所医药费发票与处方笺在时间、数额、药品名称上均不匹配,且缴费过程陈述前后矛盾,无法证实该费用是范某治疗的合理必要支出,因此对该部分费用不予支持;考虑到范某与顾某甲矛盾较大,为保障老人有舒心的生活环境,判决顾某甲不再上门照顾,每月支付赡养费600元替代照料义务。范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结果其实完全符合民事诉讼的举证规则,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能就要承担不利后果,这个点在任何案件中都不会变,赡养费纠纷也不例外。
案例检索信息
案号:(2021)鲁01民终11853号
案由:赡养费纠纷
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1年12月27日
核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关联法律问题引申
私人诊所医药费一定不能要求子女分摊吗?
一般规则层面,并不是私人诊所医药费一定不被法院支持,核心是要有完整的证据链证实该费用是治疗老人疾病的合理必要支出。本案中,正是因为证据存在形式瑕疵才不被支持,如果老人能够提供对应诊断证明、处方、缴费凭证,证实费用的合理性,实践中法院也会支持该项主张。
主张赡养费一定要要求子女轮流照顾吗?
一般规则层面,赡养费的履行方式可以是金钱给付,也可以是亲身照料,二者可以结合也可以单独选择。本案中因为范某与顾某甲矛盾较大,法院判决顾某甲以增加金钱给付替代照料义务,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实践中如果老人和某一子女矛盾确实无法调和,法院一般也会支持以金钱给付替代照料义务,不会强行要求双方共同相处影响老人正常生活。
办案视角/实务操作建议
师鑫律师结合办理同类案件的经验,给出以下建议:
主张医疗费用一定要保留完整证据链。不管是公立还是私立医疗机构,都要保留好诊断证明、处方、缴费凭证,缴费尽量通过转账方式留存支付记录,如果是现金缴费也要让医疗机构出具对应收款凭证,保证时间、金额、病情能够相互对应,避免因证据不匹配不被法院支持。本案中就是因为证据无法对应才导致该部分费用不被支持,这是赡养费纠纷主张医疗费用时常见的举证失误。
调整赡养费金额需要提供合理依据。赡养费的金额需要结合当地经济水平、老人实际需求、子女的经济能力综合认定,并不是只要主张调高就一定会得到支持。老人主张调高赡养费,需要举证证明自身实际需求增加、子女有相应的给付能力,法院才会支持调高的请求,否则只会酌情调整,不会完全按照当事人的主张判决。
遇到赡养费纠纷尽量提前沟通协商,避免矛盾激化影响家庭关系,也更有利于保障老人的权益。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整理证据,制定合理的诉讼请求。
免责声明
本文由师鑫律师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律师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